特别约定:
1、空位损失:专列属于包车性质,组团社提前交款买断销售。一经预定则无法退回定金,旅游者在团队出发前20天以内向旅行社提出退团,旅行社则扣除铺位定金硬卧2600元/铺,软卧4500元/铺(该费用仅为铺位损失费不为票价全款,我社有继续用该铺的权利,敬请谅解)。在扣除专列铺位票款后,其余费用扣除标准为:行程前7-4日,收取扣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20%;行程前3日-1日收取除铺位费用后旅游费用的30%。行程当日,收取旅游费用的50%。
2、专列系包车性质,合同签订后车票不办理改签、分乘、变径或退票。
3、以上行程供参考,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、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,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列时刻点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;专列具体开行、抵离时间以铁路局最后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;若专列晚点或早到,旅行社并无违约,负责协调,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,并不减少景点,不降低服务标准,但不承担经济赔偿;
4、专列具体开行时间以国铁集团及铁路局调度命令为准,具体行程安排以旅行社最终的出团通知为准。
5、如遇到火车晚点、汽车塞车、天气、政治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后果按《旅游法》的相关规定办法执行。
6、请游客在当地服务有何不满意之处,敬请及时告知我社全陪导游或者地接导游,以便在现场核实,及时处理。
7、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,请游客在游览结束之前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《游客服务质量反馈书》,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,以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。
8、赠送项目因为时间、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安排,费用不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