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标准:武汉→曼谷往返飞机票(含机场建设费、燃油附加税),当地空调旅游巴士(1 人 1 正座),岛往返快艇。
住宿标准:按旅游条例规定团体客人同性二人一房,12 岁以下儿童不占床。夫妻团员可以在不影响总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房间,但若全团出现单男单女情况,导游及领队有权调配房间,客人坚持己见须由客人支付所增费用(当时发生的费用离店前支付酒店前台)由于泰国酒店没有挂星制度,行程中所标注的当五酒店等于携程/agoda/booking 四钻/四星酒店,国五酒店等于携程或agoda 四钻/四星酒店,且泰国酒店普遍相对国内同级酒店略差,请您谅解。
用餐标准:早餐 5 顿,为酒店房费包含,客人自愿放弃不吃,费用不退。正餐 6 顿,餐标 30 元/人,十人一桌(七菜一汤或自助,茶水+水果),如不足十人,菜数和菜量将相应减少。
景点门票:行程所含景点(区)门票为第一大门票。
导游安排:全程中文领队服务,境外中文导游、司机服务。
1、护照费(客人可自行办理),泰国导游小费 100 元/人。
2、旅游意外险(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,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“人身意外保险”,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。
3、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“机票燃油附加税”的临时上涨费用,超重行李托运费。
4、游客自行出发点至武汉天河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。
5、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,如: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,洗衣/通讯/娱乐/私人购物等。
6、按照国际惯例,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,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(酒店、餐厅等)服务出色,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(金额 20 铢-100 铢不等)。
7、因天气/海啸/地震/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。
8、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。